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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期限自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

  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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