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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11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股票代码为“600654”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8日停牌一天,将于2020年5月11日起复牌。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54;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11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2020年4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出具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094号)。经审计,截至2019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3,343,557.56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93,998,292.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57,528.22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条的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0年5月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投资者诉讼赔偿风险

  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6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7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801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7,359,874.71元。

  2、公司“16中安消”债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的11亿公司债券已到期但尚未完成兑付,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共计556,50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目前仍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券到期处置方案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出现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使得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罚息、面临诉讼等风险,此外为债券提供担保的资产,亦可能存在因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且被轮候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时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中,通过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其累计质押股份479,098,0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89.7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4%;累计被冻结股份527,977,838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8.89%,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

  前述质押、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暂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13.4.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5月8日停牌1天,自2020年5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股票代码为“600654”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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