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4号文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5,162.6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98,499.99万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2017年9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55号《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98,458.84万元。
(二)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6号《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373,2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00.00万元 (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2019年8月27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34号的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发行费、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3,698.1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三峡城东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0年5月7日,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游轮中心”)存放于工行三峡城东支行用于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07004429000067176)余额14.41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
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三峡游轮中心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三峡游轮中心于工行三峡城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三峡游轮中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工行三峡城东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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