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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22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5月8日。本行已于2020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因本行股东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质押率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0%,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公司章程,限制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温洪海先生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A股股价稳定措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当本年度本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本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由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A股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A股股价义务,本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行将于A股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后及时披露股价稳定措施具体方案相关公告。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行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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