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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必书先生,独立董事许春华女士、刘树国先生、董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晓东先生、胡秀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袁仲雪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附条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5项议案均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3、6、9、10、11、12、14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茹、徐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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