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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文化”或“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800股并进行注销,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87,404.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550,400股变为182,51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2,550,400元变为182,511,600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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