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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5月8日举行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大会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14点。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2号9楼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永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共计21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1,441,691,85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的46.0404%。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903,715,41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的28.860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8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37,976,44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的17.1803%;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4人,所持股份总数为6,162,15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的0.1968%。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聘请了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的周宁、朱寒琼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15亿元债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6,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6,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4%;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选举饶冰笑女士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8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77,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4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4%;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志勇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58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2,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49%;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

  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的周宁、朱寒琼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为此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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