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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情况: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283,328,0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9.552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29.9279%。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3,072,9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7.439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27.7883%;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255,1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112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2.1395%,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4人,参加网络投票的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632,18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14.772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14.96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审议<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767,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关联股东高欣、孟岩、翟雄鹰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0,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2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6,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272,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57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3,328,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周勉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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