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以人民币1,038.35万元(含税)向刘翔先生出售土地、房产。详见公司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5月9日,聚隆精工收到通知,相关的土地、房产已在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且前期聚隆精工已收到了刘翔先生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已完成。
备查文件
1、《不动产权证书》;
2、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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