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承揽合同纠纷,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科光电”)起诉信达光电。现将相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2、诉讼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起因
2018年9月22日,巴科光电与信达光电签订采购合同,向信达光电采购LED灯用于显示屏生产。采购合同签订后,信达光电依约交付货物。
此后,巴科光电在使用本次采购的LED灯生产显示屏后,认为信达光电提供的灯珠产品存在品质异常。故此,巴科光电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当事人及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巴科光电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信达光电以382万元购回涉案显示屏;
2、判令信达光电赔偿巴科光电损失50万元;
3、判令信达光电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事项判决情况
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的诉讼事项
1、2020年1月,公司诉王锦霞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299.68万元。
2、2020年1月,公司诉天津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1,060.11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
3、2020年2月,公司诉高邑县志尚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德易达物流有限公司,要求确认高邑县志尚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发送给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不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4月,高邑县志尚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提起反诉。涉案金额1,369.78万元。
4、2020年2月,公司诉天津开发区瑞德琪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包头新希望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554.07万元。
5、2020年3月,公司诉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合同纠纷,要求返还公司焦炭合计9024.46吨(涉案标的价值1,991.53万元)。
除上述较大额诉讼案件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2月28日诉讼公告后,新增其他小额诉讼、仲裁4,377.49万元。二一九年年度其他诉讼、仲裁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二一九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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