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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使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2,债券代码:101759041)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为保证相关权利行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2

  4.债券代码:101759041

  5.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

  1.原票面利率/利差:7.00%

  2.调整(BP):-10BP

  3.调整后票面利率/利差:6.90%

  4.利率生效日:2020年6月20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期:2020年5月12日

  2.投资者回售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5月18日

  3.回售价格(元/百元面值):100

  4.行权日:2020年6月20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的资金由发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毅

  联系电话:021-80328621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联系电话:010-89937926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朝锋、朱雅各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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