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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收入准则的相关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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