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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元/股(含)(因公司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相应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5元/股(含))。经2020年2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含)。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7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0年5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4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33.05元/股(因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其中6,000股股票的回购价格成交在33.05元/股,其余成交价格均在33元每股及以下),最低成交价为21.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7,065.1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27.11元/股。

  除了上述由于相关人员误操作回购的6,000股股票成交价格为33.05元每股之外,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成交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和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部分持有人于 2020 年 4 月10 日至 2020 年4 月14日期间实施换股,换股数量为11,033,4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8%,本次换股完成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持股数量为213,551,4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12%,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因可交换债换股后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以及于2020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836,8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959,200.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本次拟回购股份总数的50%的股份数量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会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适时相应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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