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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3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投资的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在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华夏银行烟台分行、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平安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合计42.3亿元整,截至2020年5月11日,公司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符合预期。

  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零,无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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