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环保”或“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投资”)出具的《关于不减持的承诺函》,联泰投资系联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联泰集团作为联泰环保的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联泰环保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现就联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联泰投资所持有的联泰环保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自联泰环保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联泰集团及联泰投资不减持所持有的联泰环保股票或者联泰环保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二、联泰集团及联泰投资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联泰环保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联泰环保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联泰集团及联泰投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联泰集团及联泰投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联泰环保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联泰环保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联泰集团及联泰投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2020年3月31日,联泰集团持有联泰环保股份为157,315,200股,占联泰环保股本比例为49.21%;联泰投资持有联泰环保股份为51,049,600股,占联泰环保股本比例为15.97%。本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