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2019年度薪酬总额为86.76万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家道先生2019年度薪酬总额为93.04万元;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应职责,公司按照有关考核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对他们支付2019年度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0-022)。
会议同意公司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受让盘江控股持有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90%的股权,并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推进本次股权并购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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