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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194.0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5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41.5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3%,对应融资余额 5,2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65.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91%,对应融资余额15,900万元。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自有房产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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