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65元。截至2018年5月11日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237,19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8,309,0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887,943.4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合金”、“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上市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达合金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就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本期持续督导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葛其明 雷 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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