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17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份额的30%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990股。同时,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需回购注销上述两名离职员工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0,720股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6,7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17,642,028元减少至515,955,3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17,642,028股减少至515,955,318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