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274,320,9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97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1,158,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45,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7%;反对67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208%;反对6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7.00 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179,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5%;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63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504,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2%;反对81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41%;反对8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9.00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20,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郭黎明、闫涛认为:贵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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