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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露笑集团控股子公司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伯英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3,612,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9%)。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收到露笑集团、凯信投资、李伯英女士通知,露笑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0股,凯信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2,510股,李伯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83%。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2020-025)。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收到露笑集团通知,露笑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

  截至本公告日,露笑集团、凯信投资、李伯英女士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期间共减持36,262,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上述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目前,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其中露笑集团预披露的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露笑集团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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