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截至2019年3月13日收盘后,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2,216,1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5%,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6.164元/股,成本金额约为人民币35,820,483.37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1月14日)通过之日起计算。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还持有公司股份1,9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9%,已减持数量为244,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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