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3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科资发股字〔2020〕55号)。
经研究,国科控股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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