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款241,924,832.04元。同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57,016,210.41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如下: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10月20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募得配套资金总额330,735,044.4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1,055,229.7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2018年8月20日,因募投项目进展缓慢,闲置募集资金额较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2018年8月22日发布的2018-074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共据此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4,549,832.04元,期间共归还2,625,000元,余241,924,832.04元未归还。
二、股东大会决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公司董事会判断相关募投项目市场状态不佳,继续投资将造成募集资金的浪费和企业资源的损失。为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2019-048号《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同意公司将2016年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归还受到客观不利条件的限制
本公司因股东王进飞私刻本公司印章并冒用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或贷款协议,而被卷入相关债务纠纷,引发多起诉讼,案涉债务本金高达7亿余元(详见2018年的079号、091号、094号、097号、104号、108号等公告)。部分诉讼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财产实施保全措施,冻结了包括募集资金账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
公司原定于2019年8月20日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股东大会决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但由于多个募集资金账户因王进飞系列案件被冻结,资金一旦归还,将被立即冻结,公司无法使用,且面临着该系列案件中其他大额诉讼原告的潜在冻结威胁和诉讼失利的扣划风险。
面对他人私刻公章引发的无辜诉讼,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避免资金损失,本公司在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资金永久性补流的前提下,暂未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拟于诉讼结束、银行账户冻结威胁解除后再行归还并永久补流。
四、归还补流资金并用于永久性补流
5月7日,公司收到王进飞私刻本公司印章所引发的多起案件中最后一起案件的法院裁定,全部案件了结,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详见2020年5月8日发布的2020-059号《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结果的公告》)。至此,相关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消失。当日,公司筹集资金241,924,832.04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义务已经履行。同时,按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将上述归还的资金连带前期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即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总额合计257,016,210.41元正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法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此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归还募资集资的入账记录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