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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300万台/套全自动洗衣机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一体化装置总装项目”、“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及聚隆精工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32,885.78万元分别转入各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948号文《关于核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469.67万元。截至2015年6月5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验字(2015)01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聚隆精工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聚隆精工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聚隆精工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300万台/套全自动洗衣机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一体化装置总装项目”、同意聚隆精工终止“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的实施,并将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及聚隆精工已办理完毕上市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公司及聚隆精工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32,885.78万元分别转入各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因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聚隆精工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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