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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5月13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0,062,295.74元,剩余募集资金400,608,881.55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募集资金分配额度减募集资金使用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财务费用。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四、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和现有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并发表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三)《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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