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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董事及有关人员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董事对豁免董事会召开通知期限均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董事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仁宗、何贤波、黄颖聪现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董事林材波、李金发、何志儒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林瑞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何志儒、黄颖聪、林材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何志儒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何贤波、何志儒、刘焕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何贤波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胜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林仁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萧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陈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五、六、七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江胜宗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业,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仁宗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业,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萧志仁先生,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美国德州大学企业管理硕士,2004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宏仁企业集团财务部先后担任组长、副经理、经理职务,2014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义华先生,男,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起任 宏仁企业集团行政中心法务,2012 年至2018年11月任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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