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24.98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汤洪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其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汤洪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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