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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公告编号:2020-082号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债券简称:20金科01     债券代码:149037

  债券简称:20金科02     债券代码:149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8.554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的反对票,反对理由:“上市公司担保事项变动频繁,相应管理混乱,本人无法判断该事项合理性,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及股东借款,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故本人就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说明: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参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6.96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5.07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抽调资金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且如资金无法保证及时回收,将影响项目开发和上市公司发展,股东权益也将不能得到保障和受到损害,故本人就该议案投发对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与上一议案相同。

  公司说明:本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系公司作为借款对象的股东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公司在履行股东义务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平对等。如公司不遵守公平对等的原则,则不利于公司开展合资合作,不利于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共赢。同时,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避免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1日(周一)下午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5日(周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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