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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41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欠款本金134,800,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因战略转型期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经偿还部分欠款,至2019年5月剩余欠款50,737.45万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珠集团还款计划获得批准。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未能按照计划偿还2亿元欠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还款情况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1号)。

  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就上述剩余欠款中,因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置业”)欠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款项形成的债权,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珠海中院于近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4民初5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2、被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17楼

  3、受理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主要案件事实与理由

  因经营战略转型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珠医疗以人民币31,700.00万元将原控股子公司广晟置业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珠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隆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深圳广晟70%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7-070号)。

  截止2017年3月31日,广晟置业共欠公司中珠正泰款项134,800,000.00元。股权转让后,广晟置业未偿还上述欠款。2017年11月30日,中珠正泰将其对广晟置业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中珠集团,同时取得了对中珠集团同等金额的债权。2017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承诺:将于2018年底前和2019年底前分两笔付清上述欠款,同时愿意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中珠医疗计付利息。

  2018年5月19日,中珠正泰将其对中珠集团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中珠医疗,同时向中珠集团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2018年5月20日,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双方明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珠集团共欠中珠医疗本金人民币866,618,330.95元,利息人民币31,591,016.61元,其中涉案的欠款本金为人民币134,8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227,813.70元。为保障中珠医疗上述债权的实现,双方于2018年7月10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中珠集团将其持有的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中珠医疗作为担保,并于同日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现中珠集团承诺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上述欠款及其相应利息一直未能偿还,虽经中珠医疗多次督促,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中珠医疗现提起本案诉讼。

  (二)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中珠集团向中珠医疗偿还欠款本金134,800,000.00元;

  2、请求判令中珠集团向中珠医疗支付利息1,458,461.11元(以134,800,000.00 元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7年7月1日起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要求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请求判令中珠医疗对中珠集团持有的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在上述债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中珠集团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还款情况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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