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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0版)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下转C22版)

  (上接C20版)

  公司采购物料的付款期限一般为收到发票后30-60天,支付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转帐。发行人现有产品所用原材料及配件主要来自国内供应商,并已建立良好的配套产品供应体系,物料供应数量充足,质量满足要求。

  (四)行业竞争格局

  参与线性驱动行业竞争的企业主要包括跨国公司和中国本土供应商。线性驱动行业在国外发达国家应用较广泛,特别是欧洲和美国发展相对较为成熟,中国线性驱动市场尚处于市场开拓期,但发展速度较快。

  国外跨国公司最早进入线性驱动行业,通过多年的积累,已完成该行业的专利布局,给新进入者带来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同时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品牌效应和完善的分销渠道。目前,国际线性驱动制造厂商较为知名的是丹麦LINAK、德国Dewert Okin 等。

  国内线性驱动系统生产企业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虽然品牌知名度相对落后于国际知名企业,但产品性能、质量已逐步与国际制造商基本持平。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线性驱动生产企业凭借产品性价比优势和快速响应优势,逐步获得了国内外大客户的信任,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制造商,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智能家居、智慧办公、医疗康护、汽车等领域。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公司在生产规模、工艺设计、制造技术、产品质量等方面日益成熟,已具备与国际知名品牌同台竞争的实力。

  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目前与公司合作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外知名企业,并通过在客户群体中良好的口碑持续赢得越来越多相关行业知名客户的认可。目前,公司已与顾家家居、海派家居、Southern Motion、Ashley、White Feathers、华达利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现已发展壮大成为国内线性驱动行业集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营销于一体的领先企业,在规模供应、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占据行业的领先地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目前使用状况良好。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分布在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减值情形。

  (二)无形资产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19项境内注册商标,7项境外注册商标,11项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外观设计专利和4宗土地使用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向关联方经常性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系通过比质比价方式,参照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90%、2.07%和0.04%,呈持续下降趋势。

  发行人向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饭店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系按照该酒店对外营业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商业逻辑,定价具备合理性。

  2018年2月公司收购国瑞电器、安好电器、远帆电器等三家关联方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不再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相关零部件及加工服务,转为自行生产或向其他非关联供应商采购。同时,公司也已消除与华龙宝之间的关联采购,转由向其他非关联供应商采购铝型材。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经常性销售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薪酬支付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分别为534.44万元、614.13万元和513.86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子公司爱格科技受让苏州智平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项商标,交易价格系根据苏州智平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商标的费用成本协商确定。

  2018年2月,公司为彻底消除经常性零部件和加工关联采购,决定以2018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收购安好电器、国瑞电器、远帆电器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22号)、《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23号)、《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24号),公司购买上述资产价格参考评估价值确定,定价公允。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零星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公司向苏州智平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为办公台推杆产品,关联销售金额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极小,销售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3)关联担保

  ①对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②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况如下:

  ①2019年

  2019年,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形。

  ②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注:表中正数表示关联方欠公司资金,负数表示公司欠关联方资金,下同。

  ③2017年度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项目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应收夏兴兆3万元款项性质为备用金。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付项目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周荣清、周殊程、周林玉、陆晓波、施继元、袁炎平、王礼红7人组成,其中施继元、袁炎平、王礼红为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徐建峰、徐潇星、蒋荣华3人组成,其中蒋荣华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共有7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周殊程、陆晓波、严国红、周燕琴、姚步堂、陈绪培,其中陆晓波为董事会秘书。

  

  注:持股比例系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凯中投资持有公司2,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凯中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截至目前,周殊程先生持有其98.12%的出资额,周荣清先生持有其0.99%的出资额。凯中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目前仅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殊程先生、周荣清先生、周林玉女士。周殊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33%的股权,周荣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0%的股权,周林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53%的股权;周殊程先生通过凯中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0.00%的股权,通过凯恒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73%的股权。周殊程先生、周荣清先生、周林玉女士合计控制公司100.0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没有发生变更。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会计信息

  1、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随经营规模扩大逐年增长,2018年末及2019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7.08%和20.27%,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大主要得益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积累,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4,725.24万元、26,145.87万元和21,585.00万元。

  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长31,292.75万元,增幅37.08%,主要是由于: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28,719.87万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较2017年末增长11,397.39万元;2018年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5,598.83万元;2018年公司扩大生产能力使得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较2017年末增长6,498.70万元,因购置土地而预付的土地购置款较2017年末增长5,584.18万元。

  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23,450.62万元,增幅20.27%,一方面,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积累使得流动资产整体规模逐步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当期因增添专用机器设备、增加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建投投入以及新增土地使用权使得非流动资产期末金额较2018年末增长51.92%。

  从资产结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9,266.49万元、65,383.88万元和67,064.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平均占比99%以上,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3,327.63万元、113,861.10万元和122,160.37万元,营业收入快速增加,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21.0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智能家居驱动系统、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电动尾门驱动系统、医疗康护驱动系统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材料及废料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平均95%以上来源于智能家居驱动系统和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其中智能家居驱动系统产品收入占比均在70%左右,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收入自2017年以来大幅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提高,逐渐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电动尾门驱动系统产品目前占比较低,未来随着下游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电动尾门驱动系统产品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康护驱动系统产品销售收入较为稳定。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4,635.42万元、13,920.68万元和20,129.00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56%、12.23%和16.48%,管理费用率和财务费用率有一定波动。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72.31万元、28,719.87万元和16,986.63万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良好,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资金回收情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充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差额分别为-3,852.92万元、2,573.99万元和-4,598.36万元。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2月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00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2018年12月12日,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将未分配利润中的30,00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现金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

  ①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②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③中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下转C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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