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以下统称“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相关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
2、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5月18日起正式生效。
3、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后,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同时根据前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相关基金名单
附件2: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海富通裕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下转C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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