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通转债,债券代码:128040)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通转债,债券代码:12804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华通转债”转股价格为11.37元/股,调整后“华通转债”转股价格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华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咨询联系人:金鼎
咨询电话:0575-85565978
传真电话:0575-8556594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