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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