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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长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8            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城转债”修正前转股价格:24.03元/股

  ●“长城转债”修正后转股价格:23.75元/股

  ●“长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5月26日

  ●“长城转债”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63,4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长城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 日,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9日至2025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根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长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长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长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长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4.03元/股调整为23.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长城转债转股代码(长城转股:191528)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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