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侯巍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1,452,897,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6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1,394,403,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44%;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8,49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4,947,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66%。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媒体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63,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13,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2%;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63,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13,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2%;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63,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13,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2%;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3,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3,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07,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0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1,27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68,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6%;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11,274,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749%。
2)与公司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002,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91,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3,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3,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620,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70,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与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05,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5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7、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66,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16,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69,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16%;反对10,728,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19,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005%;反对10,728,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9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69,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16%;反对10,728,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19,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005%;反对10,728,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9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895,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4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江玮、徐雪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山西证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证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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