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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0号文《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999.7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170.2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AH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①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原“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账号:499040100100165449)

  单位:万元

  ②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账号:341306000018170152109)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48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账号:499040100100165449)账户销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6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80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启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5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泰达宏利安徽国资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等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98,794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2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59,999,984.3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37,999,984.3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09月到账。上述资金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658、会验字[2016]465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①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账号:499090100100018954)

  单位:万元

  ②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账号:3401040160000241175)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08.25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7.80万元;(2)本年度收回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本期利息净收入5.6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06.1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11月,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阳路支行(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4010010016544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130600001817015210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09月,公司和国元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24117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阳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9010010001895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款项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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