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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4.79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64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5.1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0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2、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1,696.4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2.4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永冠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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