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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第6、10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754,495,6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528%。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271,889,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64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名,代表股份482,606,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879%。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16人,代表股份150,202,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3,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9,189,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0524%。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06,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8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13,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3%;反对1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05,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19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1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4%;反对1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06,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18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13,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3%;反对1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37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084,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1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郑茜元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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