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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4,358,774.9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6,253,671.8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3,979,148.1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456,969,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610,83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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