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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70,543.72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上市公司重组等工作,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或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较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事先收到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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