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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0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杨长利先生、王维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23、2020-010),杨长利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长利先生和王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2020年5月20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担任国营405厂副厂长,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相继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2020年1月至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于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维先生,1970年出生,2020年5月20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法学博士,经济师。王维先生在法律与司法、资本与投资管理、组织人事、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8年起相继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选办)副处长、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王维先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维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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