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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豁免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内容为:

  顾家集团:在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顾家家居股份总数的5%。

  公司董事顾江生先生:本人担任顾家家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顾家家居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顾家家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及公司董事长顾江生先生的《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函》,公司于 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需回避表决。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承诺事项概述

  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做出的与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顾家集团的承诺

  (二)顾江生先生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事项

  (一)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内容

  1、顾家集团申请豁免《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就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即“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除上述承诺内容变更外,顾家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2、顾江生先生申请豁免《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的承诺函》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即“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顾家家居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顾家家居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除上述承诺内容变更外,顾江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二)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和背景

  截止本公告日,顾家集团已累计质押股份175,574,24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9.20%,质押比例高。顾江生先生通过顾家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提升顾家集团的股票质押抗风险能力和上市公司资信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顾家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为此,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

  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其在公司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此次豁免承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

  如上述豁免事项审议通过,股权受让方将在顾家集团自愿锁定承诺期内继续履行所受让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的承诺。

  三、本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公司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引进优质资源,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提请豁免部分承诺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提请豁免承诺部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部分承诺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顾家集团及顾江生先生提请豁免部分承诺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豁免部分承诺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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