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及承诺补偿的安排如下:

  恒逸集团承诺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下同)合计分别不低于22,800万元、25,600万元、26,000万元;富丽达集团及兴惠化纤承诺双兔新材料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500万元、22,500万元、24,000万元。

  如果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协议的规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则恒逸石化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方,利润差额(任一会计年度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与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补偿方以恒逸石化股份方式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方以现金方式补偿。如股份补偿数额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补偿方在股份补偿的同时,向恒逸石化进行现金补偿。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双兔新材料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嘉兴逸鹏、太仓逸枫2018年至2019年累计承诺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48,400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73.69万元,未完成利润为4,226.31万元,完成率为91.27%,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恒逸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一)应补偿情况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484,000,000.00元-441,736,900.00元)÷744,000,000元×2,390,000,000.0元-0=135,764,528.21元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135,764,528.21元÷14.01元/股=9,690,545股

  补偿期内,公司分别实施了2018年度和2019年利润分配,其中2018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2019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据此,恒逸集团应补偿股份数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9,690,545股*1.3= 12,597,709股

  补偿方的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0.3元/股×9,690,545股+0.4×9,690,545股= 6,783,381.50元

  综上,业绩承诺主体恒逸集团应向公司补偿12,597,709股股份,并返还6,783,381.50元现金分红金额。

  (二)补偿措施的实施

  股份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同时补偿方恒逸集团应向公司返还6,783,381.50元现金分红金额。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及现金分红返还金额书面通知补偿方恒逸集团。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业绩补偿方案议案后30日内,由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补偿方协助公司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2,841,725,474股增加至3,694,243,116股,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减少12,597,709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681,645,407股。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