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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2.60元/股调整为2.45元/股,并确定以2019年5月9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6.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3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88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2,666,2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0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2.45元/股-0.25元/股=2.2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系基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系基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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