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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2019年度的述职报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5,680,0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759%。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4,966,2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53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713,7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29%   ;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713,7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29%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预计2020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预计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关于现金购买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21,813,795股,同意  21,813,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议案关联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866,210股,芮勇先生持股1,000,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65,680,005股,同意  165,680,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71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6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以上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次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20年5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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