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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王震西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31,89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7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0,192,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全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中, TRIDUS INTERNATIONAL INC(中文简称“特瑞达斯”)和TAIGENE METAL COMPANY L.L.C(中文简称“台全公司”)为关联股东。特瑞达斯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台全公司是本次交易对方台全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瑞达斯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4,117,699股;台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0,231,812股。关联股东特瑞达斯公司和台全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震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2)选举张国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3)选举李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4)选举胡伯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5)选举钟慧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6)选举David Li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7)选举沈保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8)选举王瑞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9)选举史翠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当选。

  15、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张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当选。

  (2)选举赵玉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菊霞、郭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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