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决定。
独立董事:
沈保根
王瑞华
史翠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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