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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5月20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99,640,2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94,529,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10,5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746,6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36,0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10,5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799,64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4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799,64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4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9,613,9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7%;2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20,3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0%;26,3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5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5,341,84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625%;4,298,3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37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448,24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5.2016%;4,298,3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4.798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3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3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99,64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4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3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3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22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申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王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584,1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690,5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0234%。

  12.02 选举范秀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583,9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690,3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0199%。

  12.03 选举郑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584,1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690,5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0234%。

  12.04 选举申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584,1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690,5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023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乐军先生、TENG BING SHENG先生、YAN JONATHAN JUN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乐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

  13.02 选举TENG BING SHE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

  13.03 选举YAN JONATHAN JUN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谭红女士、王铮铮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谭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799,610,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716,6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780%。

  14.02 选举王铮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799,583,9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690,3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0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和苏佳玮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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