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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邓志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2,881,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55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2,132,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5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8,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514,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0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765,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8,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7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刘奕华由于工作原因缺席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高庆斌由于工作原因缺席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2022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2020—2022年度战略规划》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及英文简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及英文简称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7,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11,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6,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2019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2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8%;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6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7%;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5,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874,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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